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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8浏览次数:字号:[ ]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冀组通字20134号,201331日)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省市属本科院校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4123名。根据无大学生村官的行政村数量情况,将名额分配给各设区市。(《2013年河北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2013年全日制应届、党员、本科毕业生。非中共党员的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3年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三、选聘程序

通过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报名分两个阶段,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名、考试与2013年选调生选拔同步进行,3月份报名,4月份进行笔试。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不参加统一笔试,6月份报名,直接进入各市的资格审查程序。资格审查从7月份开始,915日前完成各项聘用程序,10月份上岗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四、任职村安排

聘用人员不能分配到城市社区,必须到行政村工作,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截留或长期借调大学生村官。要优先分配大学生村官到2013年省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聘用人员名单和任职村及职务等,各市要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五、有关要求

各级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协调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搞好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的保障政策、管理及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冀组通字201252号)文件执行。聘期内,大学生村官不得调整任职村、不得在非任职村入党、不得在非任职村进行考核。

附:《2013年河北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表》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331

附件:

2013年全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分配表

分配数量

石家庄

361

承 德

223

张家口

291

秦皇岛

195

唐 山

403

廊 坊

292

保 定

545

沧 州

471

衡 水

468

邢 台

438

邯 郸

436

合 计

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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