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是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的国家司法行政单位,从事对监狱的医疗卫生工作,二级合格医院。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地处国务院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境内,距北京城区150公里,距天津中心城区40公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的医疗卫生工作直接服务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的罪犯改造基地,医院的工作人员是北京市在编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享受北京市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待遇。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拟于2016年招收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口腔、中医学等专业应届毕业生20名。
一、对生源的要求
1、具有全国统一招生的二类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2、男性,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
二、为被录用人员提供下列待遇
1、解决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2、为单身干职解决集体宿舍,为夫妻双方均在清河地区工作的干职解决单元住房(宿舍);
3、每周一、周五提供免费往返北京市区的通勤班车。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时间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考公告(11月6日开始关注)。
四、报名确认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公共科目考试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
六、成绩单打印及面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陆网站打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单,成绩通知单作为考生参加单位面试的凭证。
七、体能测试及体检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往返跑及原地摸高测试两项)及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八、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与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请随时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缪警官 010-53869027 葛警官 010-53867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