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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书画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5浏览次数:字号:[ ]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首届河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
书画大赛的通知
                                  冀教就业  [2012]  8号
各普通高校:
为提高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高校毕业生的艺术和审美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能力,河北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首届河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河北省教育厅主办,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承办,全省各高校协办。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共同举办好本次比赛。
二、大赛宗旨
加强素质教育,陶冶艺术情操,增强就业能力。
三、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主要面向我省普通高校2013届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生,经学校推荐,也可参赛。大赛按参赛作品分为绘画组和书法组,每所高校推荐作品一般不超过5幅。
四、作品要求
1、主题:魅力家乡
山水相连,骨肉相亲,家乡是梦想的出发点,也是感情的落脚点。对家乡的爱需要及时表达,对亲人的情需要主动回报。本次大赛,以家乡的山水、风光、历史以及人物为主要描绘对象,以艺术的形式表达内心深处最想对家乡说的话。
2、创作要求
(1)作品标题自拟,要求符合主题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创意新颖独特。
(2)作品要以绘画(油画、国画、版画等多种形式)或者书法稿件的形式呈现,作品一般为4尺对开、4尺竖开或4尺宣纸。
(3)作品要求原创,不得抄袭。
五、投稿要求

每人投稿原则上不超过一篇,题目下方依次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年级、联系电话及指导教师姓名。以高校为单位,经过汇总初评后,按要求邮寄至河北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邮编:050051;

联系人:宗,联系电话:0311-66005717。

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材料费及评审费。
六、时间安排
1、作品收集时间:2012年10月30日-2012年11月30
2、专家评审时间:2012年12月7日-2012年12月11日。
3、优秀作品布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家评审
大赛组委会将聘请省内知名绘画和设计专家、学者和高校教师组成专家评审团队,制定评审细则,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组评审。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为绘画组和书法组,根据专家评审团队的打分,决定各项奖项归属,获奖比例设置如下:
(1)特等奖:奖金1500元及荣誉证书,获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3%。
(2)一等奖:奖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获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7%。
(3)二等奖:奖金800元及荣誉证书,获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10%。
(4)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20%。
(5)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
   河北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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