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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5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浏览次数:字号:[ ]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5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 


1.做好市场需求分析研判。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调查,广泛收集行业、区域人才供求信息,加强专业人才需求分析预测工作,准确判研市场需求变化趋势。

 2.加强学科动态调整优化。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布局新兴学科专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落实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对就业质量不高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 

3.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 调查和用人单位评价调查,科学分析就业去向、就业质量、用人单位反馈意见等毕业生就业状况。省教育厅将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全力开发就业渠道,不断优化就业服务 


4.深入开展“访企拓岗”行动。认真落实“两个100”和“不少于10家”要求,调动全校力量,用好校友资源,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足质足量开拓就业渠道、深挖就业岗位。从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掘具有本校特色的就业增长点。 

5.提升校园招聘服务水平与成效。深入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抢抓秋招、春招、毕业生离校前后等关键期,广泛联系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开展校园招聘、供需对接等活动,指导二级院系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主动联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积极争取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好就业联盟平台,联合开展招聘服务,推动行业产业就业资源共享。统筹安排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实现升学就业有序衔接。各高职高专、民办院校要协调好学生实习与就业时间安排,因校制宜举办线下线上招聘活动。

 6.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和学生实习实训。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百城千校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引导更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就业。

 7.创新挖掘基层就业空间。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探索开发辅助管理岗位用于吸纳毕业生。配合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项目,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畅通入伍绿色通道,做好兵员预征预储和高校毕业生征集工作,落实好退役后复学、升学、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

 8.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加快促进本校就业网站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积极组织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毕业生注册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好国家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及其他各类网络招聘平台,举办各类线上招聘、云端送岗、直播带岗等活动。

 9.支持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充分利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创意经济、低空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深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 


10.完善职业指导工作体系。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体系。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给予学时学分保障。打造就业指导名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校本教材。将个人咨询辅导作为课程建 设的补充,建立校院(系部)两级大学生职业生涯咨询工作室,及时对毕业生有效开展个性辅导。省级部门将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改革创新综合试点校、专项试点校遴选等工作。鼓励高校设立生涯与就业指导学科专业,加快开展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

 11.合理引导毕业生就业观念。把就业育人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环节,纳入“三全育人”工作内容,推动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打造就业创业政策形势宣传解读品牌讲座,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推介宣传“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等典型事迹,教育引导毕业生结合自身条件和社会需要,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

 12.完善就业实习实践制度。将就业实习实践作为促就业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政策制度保障。全面统筹就业实习、教学实习以及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积极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深入参与。加强就业实习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得到安全保障。发挥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重要作用,深化校政企间合作,共建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

 13.组办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将大赛与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深度融合,广泛动员学生特别是毕业年级学生与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扎实做好班级赛、院 系赛、校赛,提升覆盖面和参与率。


 四、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帮扶工作


 14.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台账,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确保重点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省教育厅将定期跟进帮扶进度。 

15.持续实施宏志助航计划。承担“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的高校,要优化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有序扩大培训覆盖面。鼓励发挥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作用,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有温度的就业服务。 


五、持续推进就业监测与综合评价改革 


16.不断深化就业进展监测。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完善就业监测机制。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分级开展就业监测数据自查互查。省级部门组织就业数据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

 17.做好就业数据分析和就业质量评价。各高校要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数据研究分析,结合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调查,形成分析报告,客观准确反映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主要特点、  存在问题、发展趋势,并提出对教育教学的反馈意见。 

18.深入推进就业评价改革。省教育厅将深化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机制改革,修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标准体系,持续开展高校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建设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河北分中心,打造跟踪调查平台,常态化开展毕业两年后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


 六、进一步夯实就业工作保障 


19.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校一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深化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分工负责、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人人有责的就业工作机制,形成就业工作合力。 

20.强化工作保障。按规定落实就业工作“四到位”要求,按照 500:1 的比例足额配备校级就业工作专职人员,院系成立就业指导与服务办公室。结合工作需要,按学费收入一定比例安排就业工作经费。设立职业指导教研室,按生师比例不低于 500:1的比例,配齐专兼职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任课教师,健全校外专家担任兼职就业指导教师机制。畅通就业指导教师职业发展路径,支持开展人才供需适配、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等专题研究,将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教师纳入高校职称评审,对具备高级职称申报资格连续8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在名额上给予适当倾斜。

21.防范就业风险。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管理,严格落实校园招聘“三严禁”,把牢校园招聘审核关,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强化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升学生对各类“就业贷”“培训贷”识别与防范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系统梳理涉就业风险点,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等平台投诉信息,及时核查、主动回应。密切监测涉就业负面信息,第一时间化解苗头性风险。 

22.开展总结宣传。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毕业生的关心关爱、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全面总结促就业的举措、成效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河北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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